摘花为了制造浪漫,反而要被罚800元?如果在生活中,每个人的法律意识强一点点,就不会这样糊涂地被处罚了,是不是呢?
一、事情经过
一男子为了制造浪漫,从市政绿化带上摘来月季花给女友,花摘了,撒了一地,沉浸在自己的喜悦当中,然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行政管理规定,是要受到行政处罚,不得不反思一下,为了省钱买花而破坏公物值得吗?不但违反了行政管理规定,而且破坏公物,理应被罚。如果该男子知道摘花被罚的话,是不是就不敢随便乱摘花了呢?
二、摘花被罚800元依据
根据昆明市公园的管理条例,对损坏绿地的,包括踩踏城市道路绿化带、花坛;穿行绿篱、爬树、摇树、攀枝、断枝、断杆、断根、采花、摘果、摘叶、刻画树皮、剥皮;在树上钉钉、架线、挂物、拴系物品等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处20元~200元罚款,造成严重后果的,按绿地及其设施赔偿费的3~5倍处以罚款。
因此,该事件中的男子采花,损坏绿化,造成严重后果,按照绿地及其设施赔偿费用的3~5倍处以罚款。
三、注意昆明市公园内7类行为要处罚
第一类在景物、设施上刻画、涂污或在风景名胜区乱扔垃圾,将责令其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,可处50元罚款。
第二类对损坏绿地的,包括踩踏城市道路绿化带、花坛;穿行绿篱、爬树、摇树、攀枝、断枝、断杆、断根、采花、摘果、摘叶、刻画树皮、剥皮;在树上钉钉、架线、挂物、拴系物品等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处20元~200元罚款,造成严重后果的,按绿地及其设施赔偿费的3~5倍处以罚款。
第三类在绿地范围内设营业摊点;在绿地内倒垃圾污物、取土、挖沙、采石、挖药、铲草;狩猎、捕鸟、葬坟、生活、放养宠物、摊晒衣物、堆放物料、擅自采集植物标本;在非硬地绿化的人工草坪内行驶、停车;擅自在绿地内设置广告牌等行为的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处50元~500元罚款。
第四类游客进入收费公园不按规定买门票,将处以应购门票价款1~2倍的罚款。
第五类未经公园允许,擅自将车驶入公园;翻越围墙、栏杆、绿篱;在禁止区域吸烟、燃放烟花爆竹;在非游泳区游泳、非垂钓区垂钓、非宿营区宿营的行为,将处以50元~200元罚款。
第六类对随地吐痰、便溺、乱扔垃圾杂物的,将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。
第七类对取土采石、采挖植物、攀折花木、损毁草坪和树木;焚烧杂物,倒污物、污水;捕捉、恐吓、伤害动物或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的,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在这件事当中我们应该提醒自己应该爱护公物,对行政处罚这方面的知识要提高,以免出门在外,糊涂地被行政处罚。